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编制、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7〕94号)和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为做好今年我校质量年报的编制和发布工作,认真分析诊改学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,不断反馈于教育教学实践,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现决定编制我校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》。
质量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涉及学校各部门及各教学单位。现将相关工作组织及进度安排如下:
一、任务分工
根据撰写任务要求,明确各项撰写任务的参与部门分工。
编写模块
(一级指标)
|
编写项目
(二级指标)
|
承担部门
|
负责人
|
协作部门
|
一、学校情况
|
学校概述
|
院长办公室
|
汪吉平
|
学校各单位、部门
|
办学特色
|
办学条件
|
二、学生发展
|
招生情况(含分析)
|
招生办公室
|
张勇
|
各二级学院
|
在校生规模与结构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各二级学院
|
在校体验(含案例)
|
团委
|
刘燕侠
|
各二级学院
|
就业质量(含案例)
|
就业指导处
|
曹冬红
|
各二级学院
|
创新创业(含案例)
|
学生处
|
曹冬红
|
各二级学院
|
三、教学成果与改革
|
专业及专业群建设
(含案例)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各二级学院
|
课程建设与改革
(含案例)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各二级学院
|
技能大赛情况(含案例)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各二级学院
|
师资队伍建设(含案例)
|
人事处
|
马超
|
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各二级学院
|
实习实训条件建设
(含案例)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国有资产管理处、总务处、各二级学院
|
产教融合(含案例)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各二级学院
|
信息化建设(含案例)
|
信息技术中心
|
陆先伟
|
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
|
育人文化(含案例)
|
团委
|
刘燕侠
|
各二级学院
|
四、政策保障
|
生均经费
|
财务处
|
易承宗
|
|
政策引领
|
院长办公室
|
汪吉平
|
|
奖助学服务(含案例)
|
学生处
|
曹冬红
|
各二级学院
|
质量诊断与改进
(含案例)
|
质量管理处
|
邹林
|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单位、部门
|
五、服务贡献
|
科技服务(含案例)
|
科教处
|
陈希球
|
各二级学院、勘测设计院
|
培训服务(含案例)
|
继续教育学院
|
李丰
|
各二级学院
|
精准扶贫
|
组织部
|
李华农
|
团委、各二级学院
|
六、国际合作
|
合作办学
|
院长办公室
|
汪吉平
|
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
|
文化交流
|
七、面临挑战
|
|
院长办公室
|
汪吉平
|
|
表1计分卡
|
1-7
|
就业指导处
|
曹冬红
|
|
表2资源表
|
1-2
|
人事处
|
马超
|
|
3-4
|
国有资产管理处
|
裴成超
|
|
5、7
|
教务处
|
牛志宏
|
|
6
|
信息技术中心
|
陆先伟
|
|
表3国际影响表
|
1-7
|
院长办公室
|
汪吉平
|
|
表4服务贡献表
|
1
|
就业指导处
|
曹冬红
|
|
2、3、4、5
|
财务处
|
易承宗
|
|
6
|
继续教育学院
|
李丰
|
|
表5落实政策表
|
1、3、4、5
|
财务处
|
易承宗
|
|
2、6
|
人事处
|
马超
|
|
注:相关数据表格及指标内涵说明见附件1-6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相关单位、部门组织报告撰写人员认真学习、讨论相关文件,组织起草相应报告内容,并对内容进行汇总审核,质量管理处负责对相关报告内容进行最终审定。
2.撰写内容应以改革创新、服务发展为主线,重点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举措及人才培养工作成效。
3.要注重以客观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,重视定量分析和数据支撑,回应社会公众对学校的关切,注意确保数据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;要认真阅读指标说明,充分理解指标的内涵、避免出现漏填、错填的情况。
4.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,保证撰写质量,按时完成撰写任务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11月3日前,由质量管理处完成工作任务分解,形成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《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》撰写方案并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;
2.11月6日前,将经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的方案发至各单位、部门;
3.11月30日前,各项目编写负责人将所编写好的报告(Word文字形式)及表格发至质量管理处王志成老师邮箱:85144449@qq.com;
4.12月25日前,编写小组进行统稿工作,形成《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》,并报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;
5.12月30日前,将《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》提交校党委会审议;
6.2018年1月10日前,在校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年度质量报告,并将形成的材料报省教育厅。
7.2018年1月20日前,将《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18)》网报教育部。
长江工程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2017年11月1日